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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张金水同志一行来我公司爆破库房检查验收

浏览次数: 日期:2015年12月28日 03:10
 
       2月18日,商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镇安县公安局对我公司在永乐镇庙坡村三组新建的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验收,结论为:库房占地面积2600㎡,建筑面积180㎡,库容:炸药库≥9t,雷管库≥6万发,“四防”设施到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准予起用。